,深吸一口气,将脸上的一块‘玻璃珠’扣了出来。
        这五枪并非是‘火力压制’,而是实实在在的打到了人,五个冲过来的大汉被击倒在地,或是头颅或是心口,一枪致命。
        这就是‘狼群’的实力。
        保镖从腰间取出一个弹夹,夹在左手的小指和无名指之间,托住手枪再次跃了出去。
        这次他在地上打了一个滚,子弹如火线一样咆哮而出,又是几名大汉倒在了血泊中。
        当然,他们的反击没有间断过,微型冲锋枪和手枪子弹好似暴雨一样划过保镖所路过的地方。
        保镖滚了三滚,突然又是一个跳跃,身子平平的从路边的护栏上翻了过去,利用巨大的水泥砖当作障碍物,几乎用不到一秒的时间换上了弹夹,转身又是一阵激射。
        “咔嚓~咔~”
        两个细小的声音几乎同时响起。
        第一个声音是保镖的手枪没有了子弹,枪栓卡在弹夹上的声音。
        第二个声音,是一把银色手枪抵住他脑袋的声音。
        保镖背后竟然站着个人!
        那人一身米色中山装,每一颗扣子都平整的扣着,整身服装看着老旧,但却一丝褶皱都没有。
        尤其他的鞋,黑色油亮的皮鞋,站在荒草和碎石的地面上,显得尤为格格不入。
        那人戴着一个‘蛤蟆’般的黑边眼镜,一张脸普通的不能再普通,好似愁苦的上班族,满是岁月和压力的痕迹。
        他面无表情的说道:“你,应该给你自己留一发子弹的。”
        保镖额头豆大的汗珠滴落下来,在汗珠接触到地面之前,他突然扔掉手枪,双手在两条裤腿上随手一摸,两把黑色的匕首就出现在手中,不等人转身,两把匕首就率先刺向中山装男人的双肋。
        但……没有任何东西,比顶在脑袋上的手枪来的更快。
        “轰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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